01年武汉女子花110万买房,政府拆迁赔1500万,女子:我要三千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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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辑 : 情书大全
发布 : 02-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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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,武汉地铁6号线延长线已经被纳入线网规划修编方案中,但在2013年,武汉地铁6号线一期工程开始建设时,遭遇了一起拆迁纠纷案件。因地铁建设的需要,地铁线路附近受影响的房屋需要被拆除,李女士的商铺也在其中。2001年,李女士花110万买下一套商铺,商铺地处于武汉市江汉区香港路的繁华地带,地理位置优越,同时为了获得更为稳定的收益,李女士将商铺租给了银行。为了修建地铁,政府决定给予李女士1508万元的赔偿。但李女士在计算和评估后,认为自己应当获得3000万赔偿款,双方就赔偿款未达成一致,地铁施工进度一再被推迟,同时,李女士两度将政府告上法庭。在双方对簿公堂之前,李女士的商铺被先予执行,在商铺拆除现场,李女士戴着墨镜,眼含热泪,哽咽地说道:“我早就做好牺牲准备。”夷为平地的商铺2016年3月17日,屹立在武汉江汉区街头废墟中的商铺,在轰隆隆的机器声中,被夷为平地。商铺被拆除后,武汉地铁6号线的施工进程得以进行。房东李女士戴着墨镜,在拆除现场附近,远远地看着商铺被推倒,虽然无奈但也表示理解,声音颤抖地说道:“我早就做好牺牲准备,总归会有这一天的。”商铺是李女士和丈夫在2001年咬牙买下的,是一栋7层高楼的底层商铺,占地面积为287平方米,层高为5米。对于李女士来说,这不仅是自身的身家性命,更是孩子的前程。李女士将商铺租给了银行,以期获得更为稳定的收益,每年的租金高达63万元,并签订了长期合同。凭借着这笔房租,李女士一家的生活质量也日渐变好,不仅有能力将孩子送出国念书,还在老家给父母盖了房子,为弟弟投资开公司。2013年10月,因修地铁拆迁的消息一出后,大多数人都感到开心。但李女士得知这个消息后,却满脸愁容,她对接下来的权益能否得到保障很是担忧。李女士忧心忡忡地说:“一铺养三代的说法大家都知道,不但是养老,还是养一家人呢,我上有老,下有小。”商铺牵涉的利益自然比普通住宅多,李女士的担心不无道理。面对只建了15年的房子就要拆迁,李女士很是疑惑。江汉区人民政府作出了解答:这是规划的6号线的线路,也是最为便民、成本最低的线路。商铺一旦被拆迁,李女士一家的生活保障就失去了。但因是处于地铁的要地后,李女士也表示理解:“这是利国利民的好事,我们作为市民,积极地支持,积极的配合。”但面对政府的赔偿合同,李女士迟迟不愿意签字。谈不拢的赔偿款李女士拿到政府的赔偿合同后,看到赔偿金额为1508万元,换算下来,商铺只有五万一平方,瞬间就懵了,她对赔偿金额的算法持怀疑态度。原来,李女士在得知拆迁时,就开始了解相关的赔偿方案,同时为了能让利益最大化,她多方打听。在走访附近的房产之后,得知在距离自己铺面700米远,有一个已经完成的商业项目,两年前,那边的成交价格就已经高达7万8一平,马路对面的铺子也卖出了十万一平的高价。地铁即将开通,到时候,租金会水涨船高,按照世面上的商铺成交价格、以及之前的装修费和租金的损失,李女士初步估算拆迁款应当为3000万元,而不是政府给出的1508万元。李女士向政府提出了赔偿款的诉求。政府代理人表示,政府的赔偿价格是根据专业的评估机构做出的报价,评估机构的选举流程也符合法律程序。政府代理人鲍明辉向记者解释,李女士所在这栋楼一共是97户人家与3户商铺,是按照租金收益进行计算的,租金是按照李女士商铺最近几年最高的一个租金收益60万进行计算。李女士的房子是商铺,法律规定的商铺总使用年限是40年,而李女士的商铺已经使用了15年,还剩下25年的使用年限。根据租金收益和剩余使用年限,以及当初装修费等其他费用,最后总体估价为1508万元。虽然政府代理人将政府的赔偿价格算法介绍得清楚明白,但李女士不为所动,质疑起评估的准确性。首先,李女士对评估机构对房产的计算方法提出疑问:“评估机构对房产的计算方法有很多方式,按租金计算是其中不常用的,按房屋售价才是最为常见的,为什么区政府不这样做?”同时李女士还列举了附近商铺交易的例子。政府代理人反驳到:“这个地方市场成交非常少。如果按照市场价格评估商铺的话,至少近期有三个类似商铺的市场成交价作为样本。”记者询问附近房产中介,房产中介表示:“一般不缺钱都不会卖,除非急需用钱,老话说一铺旺三代,铺子租金一般都会越来越高,一般都不会卖,特别是这种好地段。”李女士一般一租就十几年的房东很是常见,所以附近并没有3套类似的商铺售出。同时政府指出,李女士所列举的商铺买卖事例年份久远,不具有参考价值,所以政府按照租金收益来进行计算。在得知评估机构选择的计算方式后,李女士又提出了新的疑问,即使按照租金收益计算,也应当按照70年产权计算,并非40年,并出示了写着70年产权的房产证。如果按照70年计算,现如今过去15年,应当还剩下55年,李女士不理解为什么按照25年计算。政府代理人鲍明辉解释:“按照商业服务业使用的年限是40年,房产证上写着是城镇混合住宅用地,这一写法可能是因为当时法律不够完善而存在的错误。”政府代理人的意思是70年并非是商业用地的70年,应当是住宅70年,如果按照住宅用地年限计算,李女士获得的赔偿会更低。在计算方式和计算年限上提出的疑问都得到了解决后,但李女士还是不认可政府提出的赔偿款。李女士提出了新的异议,她认为政府选择评估机构的程序不合法,具有明显的偏向性。政府代理人鲍明辉说道:“如果我们政府来选,你可能会觉得有暗箱操作,但是这个结构是由97住户来投票选择的,投票过程我们都有全称摄像,都是公开。”同时拿出一叠文件向李女士展示。李女士却表示自己并未参与投票,所以并不认可。原来,李女士并不住在商铺附近,政府公告的方式是直接贴在楼房外墙,并没有看到通知。在投票当天,李女士上午9点得知要投票,等赶来投票现场时已经11点,投票流程已经结束。虽然李女士没有参与投票,但97住户大多住户都投了票,因而政府选择评估机构的流程是合法的,符合法律程序。李女士并不甘心,因而又重新找了评估机构做了报告。李女士说:“别人用市场比较法,评估下来是九万三千多一平,用收益法,评估下来是八万八千多一平,也就是说把两个一平均,也是八万多接近九万的价格,这样算下来我商铺的价格应该是两千六百多万,再加上其他补偿,绝对超过三千万。”但政府并不认可李女士评估的做法。政府代理人说:“她这一行为是单方面的行为,没有法律依据也没有事实依据,如果个人去评估都作数,那就完全乱套了,哪怕她没有投票,但这个评估公司得到了大多数住户的认可,依旧是合理合法的。”在得知赔偿款价格估算方式和评估机构选举程序后,李女士依然不认可赔偿数额,提出新的方案,李女士说:“两种赔偿方案,一种就是货币,一种就是置换房子。”李女士的新诉求提出后,政府表示理解,于是便和李女士一起寻找新的商铺作为赔偿。首先是在一家新建的保障房项目找了商铺,市场价值大约为一千二百万,另外三百万以现金作为补偿。李女士在得知商铺后,前去现场看,商铺附近人烟稀少,地处偏僻,李女士说:“就是小区,别的地方都还有超市什么的配套,这里什么都没有,你说这能做生意吗?”在第一个商铺被李女士否决后,政府又重新找了几家商铺,李女士都不太认可,新商铺的人流量不大,或者是偏僻,与原来商铺的车水马龙完全没有办法比较,过大的心理落差,李女士选择了拒绝。双方就置换房子也未能达成一致。规划中,这栋楼房应该在2013年年底前拆迁完毕。2014年年初,李女士一家还未签署协议,其他住户都已经搬走后,拆迁队进场施工,除李女士的商铺,其他全部拆除,就剩下残破的底层商铺。虽然只剩下李女士的商铺一处,但是这是修地铁的必经之处。修建地铁负责人说:“大型盾构机根本无法进入现场,不仅这个地方去不了,这个地方堵在了口子上,周围50米内都不能进去,整个规划全部耽搁了。”因此,李女士成为了周围人口中的钉子户。政府多次和李女士商谈,双方都未能达成共识。政府给李女士算了一笔账,如果李女士拿走1500万,每年做理财投资,收益每年能达到八十万,比现在房租还高,李女士应当知足。但李女士认为政府作出的补偿不合理。事情拖到了2015年。武汉地铁六号线项目负责人面露难色,说道:“我们的工期压力很大,再拖下去这个站点就可能建不成,这意味着这条线路就要延后开通,因为工期耽误,每天都要损失三四十万。”按照规划,地铁六号线应当于2016年开通,现如今,因为李女士的商铺,再拖延下去,影响的就不是李女士一家。事实上,因为修建地铁,周围小区被封闭,李女士的商铺迟迟不拆迁,工期无法推进,围挡迟迟不拆除,对周围的居民产生了不小的影响。一方面,李女士的商铺已经属于危房了,居民在附近生活,很有可能受到伤害,另一方面,居民常常绕道而行,在李女士附近的商铺因为交通不便,生意大受影响。为了能让地铁工程如期进行,江汉区政府下达了红头文件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》。“民告官”李女士的态度确是十分明确,她拒绝签收政府下达的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》,拒绝签收评估报告,李女士认为,只要不签收,文件就不能生效。但政府将红头文件贴在墙上作为通告,并进行拍照,因为根据相关规定,“如果联系不到本人,可以把报告送到家里或者单位,如果这些方法送达不了,还可以用张贴公告的方式送达。”在当地居委会与公证机构的见证下,政府机构在李女士的商铺上张贴了公告。同时政府代理人表示:“如果不服的话,有两个十天,一个十天是申请复核,如果对复核结果还不满意,还可以申请房地产专家委员会做一个最后的审核和论证。”但李女士得知消息时,早已过了20天的界限。这一行为令李女士火冒三丈,李女士说:“你不可能联系不到我,一个电话,我随叫随到。即使联系不到我,可以送到我家里,我老公一年365天都是在家的。”李女士向武汉市人民政府申请了行政复议,请求撤销江汉区政府的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》。但被武汉市人民政府驳回,李女士并没有放弃。2015年10月,李女士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,请求撤销武汉市人民政府下达的行政复议决定以及江汉区政府的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》。风波四起,李女士是钉子户的说法愈演愈烈。李女士说:“你为什么不早早把评估报告送给我,早早把这个《征收决定》下来,那么你给我一点维权的时间,根本不会拖那么就,所以我不是钉子户,我只能让大家去评判,这个事情到底是谁造成的。”但事态并未按照李女士所期望的那样发展,正当她准备与武汉市人民政府和江汉区政府对簿公堂时,江汉区向法院提出将李女士房屋先行拆除,再进行赔偿的请求。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江汉区政府的请求进行评估,审判员向记者说道:“在银行的存款是2.28个亿,他的担保资金已经绰绰有余了。”所以法院同意江汉区政府的请求,先将争议房屋进行拆除。在房屋拆除后,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李女士的诉讼案,判决撤销所诉房屋征收补偿决定,撤销武汉市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复议决定,李女士胜诉。江汉区人民法院提起上诉,二审宣判维持一审判决。1508万对于很多人来说已经很知足了,因而在李女士为了赔偿款两度闹上法庭时,有人认为李女士太过固执,但在法律框架内,争取自己的权益是值得支持的。文案来源:江西卫视传奇故事栏目《我不想当“钉子户”》央广网 《女房东成钉子户 房子被强拆索要3000万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