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贷款“三查”不到位等,浙江泰隆商业银行杭州分行被罚30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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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辑 : 情书大全
发布 : 03-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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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(浙金罚决字〔2024〕11号)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:浙金罚决字〔2024〕11号被处罚当事人: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:贷款“三查”不到位、个人信贷资金被挪用于购房行政处罚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》第二十一条、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行政处罚决定:对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罚款30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: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:2024年3月6日(文章来源: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)